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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科-与妻吵架 涉驾车撞女儿

【联合报╱记者蓝凯诚╱凤山报导】 2009.05.07

高雄县凤山市于姓男子,前天上午酒后与妻子吵架,涉嫌持铝棒打伤劝架的女儿,女儿骑单车离家避祸时,他涉嫌驾车撞倒她,警方将他依杀人未遂等罪嫌移送法办。

县警局凤山分局调查,于姓男子去年10月间持棍棒殴打41岁妻子,和分别就读高职及国中的女儿、儿子,经妻子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声请保护令,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去年12月间核发普通保护令,限制他不得在精神上或身体上侵害妻小。

于姓男子的妻子说,5日上午8时在住处2楼客厅,她问丈夫为何无缘无故送别人蛋糕,他突然情绪失控,持木棍意图殴打她,女儿制止,丈夫拿铝棒打伤女儿的右手臂。

于姓男子见妻子报警,立即离家,警察离去后,他返家叫骂,女儿赶紧骑单车离家避祸,没想到他驾车追赶,在附近路口撞倒女儿,致被害人手、脚擦伤。

妻子立刻扶起女儿逃跑,于姓男子怒气未消,倒车后再冲撞单车,致单车卡在车头底盘下,警察赶到将他带回。

于姓男子表示,是为了拦下女儿,不小心才驾车撞倒她。」「见妻女离开后,才撞单车泄愤,我上午忘了吃药控制,又喝了两瓶啤酒,才会情绪失控。」

虽然于姓男子的妻子及女儿都不愿控告他,不过警方侦讯后,依杀人未遂、公共危险及违反保护令罪嫌移送法办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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