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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与未满十四岁之人通奸,其处罚有何不同?

未满十四岁之人,因无责任能力(刑法第十八条第一项),所以不得为通奸罪之主体。所以配偶与未满十四岁之女子通奸(和奸)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项之对於未满十四之未成人为性交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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