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联合报╱记者郑文正╱台中市报导】 2008.07.24
年近七旬张姓男子认为小他廿九岁的菲籍妻子与三男劈腿,害他过了五年无性生活,见面如同隐形人,诉请离婚;张妻反驳指老公性无能,反诉离婚并要求分配财产。昨天法院判准离婚,张应把名下三分之一财产约一百卅余万元分给妻子。
卅九岁的张妻昨天与两名小孩在家,坚称三名「男友」只是普通朋友,国外亲密言语「我爱你」之类文字,仅是语助词,并无感情。她得知判决离婚後,激动落泪哭着说:「将来最担心小孩怎麽办?」小孩也说不想爸妈分开;张男因外出手机不通,未表示意见。
张姓男子(六十八岁、台中市人)告诉法官,他从事营造业,与前妻育有两男两女,後来透过朋友介绍,娶了菲律宾籍、有大学学历的女子为妻,再生两名儿子;他很珍惜第二春婚姻,但因两人学历、语言有落差,五年前妻子开始与他分房睡。
他指控妻子偷偷背着他在外结交了三名新男友,且有书信和简讯往来。他提交简讯与信中写着「爱人,你完全没缺点,满足我的需求」、「我想接近你、吻你」,手机内有亲密出游照片。
张姓男子说,得知妻子另交男友後,两人即无性生活,菲籍妻子将他当成隐形人,两年前他要妻子履行夫妻同居义务,法官认为两人还同住,驳回告诉。他又拿出妻子与劈腿三男子的情书译文,指书信间充满肉麻文字与亲密出游的照片,诉请离婚。
但女方告诉法官,分居是因老公年纪大,有性功能障碍,不愿离婚;男方则提出体检报告,指他的雄性激素指数很正常。
法官审理认为双方都有责任,判准两人离婚,小孩监护权判给男方,她可分得丈夫一分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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